装配式农房作为一种新型的乡村住宅形式,正逐渐改变着我们的乡村面貌。日前,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通知,明确了我市2024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申报的条件和程序。
市住房城乡建委网站截图
申请纳入2024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同一集中连片新建农房的地块内,申请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农房不少于3栋。
(二)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
(三)除基础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
(四)建房人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2024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请。拟建设装配式农房的建房人以户(企业)为单位,向建设点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
(二)申报。村(社区)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汇总形成《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向乡镇(街道)报送《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
(三)初核。乡镇(街道)接到村(社区)的申报材料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初核,填写《初核意见书》,并将满足申请条件项目的《初核意见书》、《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上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四)复核。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复核。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完成项目复核后,优先选取满足申请条件的、建设装配式农房户数较多的项目,填写《2024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委。
农民建设自住自用的装配式农房,每平方米平均补助500元;企业(个人)建设用作民宿等经营性装配式农房,每平方米平均补助200元。
据了解,在农村试点装配式建筑,有利于解决我市农房施工工艺落后及设计建造水平不高等问题,推动农房建设品质提升。为加快推进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工作,市住房城乡建委联合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农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农民建设自住自用的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500元/平方米;对企业(个人)建设用作民宿等经营性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200元/平方米。
截至目前,我市已在潼南、璧山、云阳、合川、巴南、垫江等地开展装配式农房试点。按照《重庆市村镇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我市将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依托装配式农房设计、生产、施工、装饰装修全产业链企业和研究推广单位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力争“十四五”时期,全市建设装配式农房2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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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合@重庆日报、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