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颁布实施。《办法》对照国家住房保障最新政策,结合重庆实际,修订形成完善了准入退出、轮候排序、管理服务等机制。
8月15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就政策主要内容和各方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解答。
申请标准有调整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953元内可申请
市公租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其他城市的通用做法,《办法》对公租房的申请收入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以统计部门每年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设置基准。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人家庭不高于1.1倍;单身人士不高于1.2倍。
重庆市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35元,折算到每月为3953元。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953元以内的就符合条件。比如,小李夫妻两人带1个小孩,一家三口,夫妻月收入共计1万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就是3333元,低于3953元,符合收入条件。
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953元的1.1倍以内就符合条件。比如,小张一家两口人,家庭月收入1万元,人均月收入就是5000元,高于3953元的1.1倍,不符合收入申请条件。
单身人士月收入在3953元的1.2倍,也就是在4744元以内,符合收入申请条件。
对申报的收入,市公租房管理局将通过社保、公积金、税收等信息,对申请人收入进行数据比对。没有缴纳社保等信息的就业人员,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同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核对;低于平均工资的,按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进行核对。
配租方式有变化
针对腾退房源增加按序轮候配租方式,早申请早入住
为让申请时间早的人尽快配租,《办法》针对腾退房源增加了按序轮候的配租方式,申请人排序首先按申请年度先后来排,申请年度越早的排序就越靠前。同一年度申请的,国家和我市明确规定的优抚对象、见义勇为等优先对象,排在普通保障对象前面。
比如,2021年某小区有1000个申请人,其中50个属于优先对象,那么这50个优先对象就排1至50号;其余950个普通保障对象排在51至1000号。这两部分人的内部排序,分别通过公开摇号一次性确定。对于今后新提交申请的,严格按受理时间先后排序。
小区的房源情况、轮候排序情况,都将在政府网站公布公示,申请人可根据需求选择合适房源。比如,北碚的碚都家园目前腾退房源少,而同样位于北碚的缙云新居房源充足,虽然交通不如前者便捷,但若想尽快入住,可选择缙云新居。
租金进行动态调整
3年调一次,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房屋市场租金的60%
《办法》要求,公租房租金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并明确在定价时,公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房屋市场租金的60%。
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这部分群众的个人缴纳部分租金按原政策标准保持不变。过去,租金动态调整在原来的暂行办法中已经明确,新《办法》也延续了这一规定。
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现行的基础上,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居住价格指数变化均值为基础,我市建立公租房租金动态调整机制,3年调整一次。
目前具体算法和细则正在制定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充分论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举行问卷调查、公开听证,广泛收集民意,让公租房申请人、承租人参与到决策过程中。
严查转租出借行为
违规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市公租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开展清查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转租出借违规行为,实施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转租出借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由于重庆公租房体量大,居住人员结构多元,管理服务面临挑战。我市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公租房管理机构和公安、镇街以及社区、物业等部门、单位的配合,联合开展违规行为查处行动。
需要提醒的是,公租房的申请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房屋中介和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办理和发布公租房申请代办、租赁经纪等信息,违者将被依法查处。如发现承租公租房的违规行为,请向公租房管理机构及房管中心举报。
将开展改革试点
正研究将部分公租房转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改革政策
符合条件的居民能买公租房吗?市公租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在充分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的基础上,相关部门正抓紧研究将部分公租房转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改革政策,原则是保持保障的属性不变,符合条件的人可购买,购买后可继承,但不能上市交易,下一步将开展改革试点。
内容源自: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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