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先生(化名)是云阳县两江未来城依山郡12期4号楼的商户,最近他发现,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4日期间,小区的物业用电被算在了自己账上。陈先生称,虽然自己向物业反映了该问题,但并没有得到答复。
收到陈先生通过重庆市“民呼我为”反映的情况后,云阳县住房城乡建委对此进行了调查。经实地调查,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云阳县两江未来城依山郡12期4号楼由重庆逸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2024年4月22日,逸合物业依山郡项目部按年度计划对3栋商业外生化池进行清掏,并聘请了专业清掏公司。由于本次用电系外包单位操作接线,其在未征得商户和物业同意的情况下,错将分离车用电接入商户用电三相动力线,导致产生相关电量。
经统计,清掏公司在2024年4月23日用电6小时,在2024年4月24日用电4小时,合计用电10小时。所用设备功率为28千瓦,共计使用280度电。
针对调查情况,云阳县住房城乡建委已约谈逸合物业,责成其在本月抄表时,将此次清掏使用的电量减除,划为物业承担电量,并向商户致歉。
下一步,云阳县住房城乡建委将敦促物业企业对外包项目加强管理,对企业职工加强培训,全心全意做好物业服务,为小区商户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你遇到了问题需要咨询、投诉,请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