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景天龙珠小区业主李女士反映,2023年6月小区启动消防整改,2024年3月底完成整改,但近期她发现小区内楼栋仍有楼层没有配备灭火器,这不免产生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李女士希望物业尽快完善小区的灭火器配备。
收到反映后,涪陵区崇义街道立即核查。经查,该小区共有楼房11栋,其中33层的有6栋,28层的有3栋,26层的有2栋,按每层楼2个消防灭火器的标准进行统一采购、配置完成。但因部分业主使用消防灭火器后存在未还回的情况,因此物业公司擅自更改放置方案,每5层楼放置2个灭火器,其余灭火器撤走统一存放管理,其行为存在消防灭火器放置不规范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
针对调查情况,涪陵区崇义街道责令物业公司及时整改。目前,物业公司已按规定将灭火器依规放置,确保每层楼放置2个灭火器,完成整改。
相关法律条例
1《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1年8月1日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对违反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也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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