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8点,李女士(化名)乘坐由万州区国本客运站开往小周镇的客运班车时,携带一名6个月大的婴儿,被收取了全票车费。
“当时给驾驶员解释了,只携带有一名婴儿,并无其他随行儿童,但驾驶员却依然对婴儿收取了10元全票车费,这明显不符合规定。”事后,李女士通过重庆市“民呼我为”反映了相关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收到反映后,万州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进行了调查。根据我市有关规定,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1.5米的儿童按半票收取车费,每车不能超过10%的免票儿童。李女士当日乘坐的客运班车为19座客车,可以对1名儿童免票。李女士一行上车时,车上只有一名儿童,符合免票规定。
根据调查情况,万州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责成车辆所属公司,将该车当班驾驶员对李女士携带儿童收取的10元全票车费进行退还,并对该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提高服务质量,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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