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往窗外抛垃圾,不仅影响环境、危害安全,更重要的是违法。”日前,多位市民呼吁请车主文明出行,树立环保理念,增强环保意识,随车带上垃圾袋,杜绝车窗垃圾。
马先生(化名)反映,每到节假日,高速公路成为车的海洋,特别是遇到堵车情况,引发了一些行车不文明现象,垃圾扔在高速上对行车很危险,同时路面留下的大量生活垃圾,很难清扫,给环卫工人增加工作量。
此外,渝北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途经渝北区新牌坊转盘金山路与新溉大道西段交界处,看到一驾驶员乱丢垃圾。经渝北区公安分局核查,将对驾驶人不良的开车习惯做出严厉的教育批评。
》》相关条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在文明出行方面,条例规定驾驶车辆礼让行人,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优先通行车辆,规范使用灯光、喇叭,低速通过积水路段,避免妨碍他人,不加塞抢道,车内人员不向车外抛撒物品。
》》重庆交巡警提醒
春运期间,请广大客货运重点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提升安全文明的驾驶意识;
广大营运驾驶人要加强车辆性能检查,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疲劳驾驶、多拉快跑;
广大私家车驾驶人出行要提前掌握天气情况、道路状况,不超员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会车。假期聚餐聚会多,切莫酒驾醉驾;
广大乘车人要切实提升自我保护和安全出行意识,选择合规车、不坐超员车、全程系好安全带,发现违法行为主动举报。
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你也遇到了问题需要咨询或者投诉,请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