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黔江区正阳街道昊江驾校参加科目二学习,教练让父亲自行练车未随车指导,父亲因操作不当撞到场地柱子上受伤。”11月20日,刘先生(化名)通过重庆市“民呼我为”反映了该问题。
刘先生认为,昊江驾校未做好教学监管,导致教练在执教过程中出现了不规范操作,导致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发生事故,希望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接到反映后,黔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前往驾校所属公司重庆市昊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公司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前未按规定进行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关于“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规定。
针对调查情况,黔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进行备案,如期未改正的,将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同时,黔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当事教练未随车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执教活动,保障培训学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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