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家住酉阳县钟多街道城东社区阳光嘉苑小区的王女士(化名)反映,二酉洞线居民区有一酒厂燃烧煤炭,造成煤烟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酉阳县生态环境局接到问题后,立即指派执法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核实:该酒厂为酉阳县胜利土酒坊,经营者主要采用土法酿造高粱酒、包谷烧;现场有燃煤锅炉一台(0.5蒸吨),两个蒸煮粮食的榛子。目前,因锅炉未配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违规使用燃煤,导致煤烟通过烟囱直接排入空气中,造成扰民。
酉阳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酉阳县胜利土酒坊经营者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在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经与反映人王女士沟通,鉴于经营者家中有脑梗患者一名,酒厂为全家经济来源等家庭情况,王女士同意该酒厂5天内将剩余20袋高粱全部使用完后停产。
12月14日,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回访,王女士表示酒厂已停产,未再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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