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市民李先生(化名)反映,涪陵区江北街道北雁村2组,有村民使用混泥土灌装车向熊家沟水库上方池塘倾倒污水。
收到投诉后,市“互联网+督查”平台立即转涪陵区核查办理。
经涪陵区生态环境局、江北街道现场调查,7月27日,因江北街道北雁村一处房屋装修,灌装车司机张某运输混泥土到北雁村卸货后,用附近池塘的水洗车,并违规将污水排入该池塘,造成该池塘PH超标3.1个PH单位。
据此,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对肇事司机做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由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对池塘水质进行专业处理。8月23日,经市“互联网+督查”平台回访了解,目前该池塘PH值已恢复到可正常养殖生产水平。
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你遇到了问题需要咨询、投诉,请进入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提交反映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