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市民吴先生(化名)反映,在长寿区洪湖镇坪滩河附近,有人抽取河水用来清洗水泥罐车,再将清洗水泥罐车的污水直排坪滩河里面,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洪湖镇人民政府收到吴先生反映的罐车在坪滩河冲洗一事,已交由镇建环中心进行核查处理。
镇建环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吴先生,对现场进行了查看,与交巡警取得联系,调取监控视频。经查,所涉事两辆罐车分别在11月5日晚8点52分和11月8日早6点37分,分两次在坪滩河对水泥罐车进行冲洗,两名驾驶员承认确有此事。
因冲洗水泥罐车的水域不属于饮用水源地,现场只形成了一些淤迹,建环中心和交巡警部门要求2名司机对淤迹进行了清理,并对2名责任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司机也作出了深刻检讨,保证此类事情不再发生。同时,对罐车所属企业进行警告。
针对吴先生反映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洪湖镇人民政府表示,会加大对辖区企业环保宣传、督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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