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渝北区中央公园片区鲁能城中央公馆一期大门左侧有一家废品收购站,严重占道经营,把车行道和人行道当作“中转站”。
废品占用车行道堆放
经渝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仙桃大队实地调查,市民反映问题属实,现场发现废品回收站占用车行道堆放废品,暂未发现占用人行道。
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下列占用、挖掘行为:(三)堆放物品、设置标牌或广告。
执法人员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条例对该商家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要求商家立即将车行道堆放的废品旧物收回店内,在执法队员的宣传解释下,商家表示已知晓相关规定,配合管理。
下一步工作中,仙桃大队将加大该区域违规占道行为的巡查、管控力度,努力为市民营造井然有序的市容环境。
小编提醒:尽管占道经营方便了商家,但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大,公共资源利用率不断提高,占道经营者和居民利益冲突不断升级,许多占道经营者严重破坏市容市貌,甚至影响交通秩序,利大于弊。如果屡教不改,还将面临高额罚款,《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堆放物品、设置标牌或广告的,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设施管理权限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程度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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