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赵先生(化名)反映,两江新区人和金开大道58号柠檬郡附近一家汤锅馆装饰有很多霓虹灯。夜幕降临,夸张的霓虹灯刺眼难耐,影响居民休息。
收到投诉,市“互联网+督查”平台立即转两江新区核查办理。
经两江新区人和街道调查,市民反映两江新区人和金开大道58号柠檬郡附13号和附14号的商户门市光污染及霓虹灯扰民,情况属实。该商户在门前栏杆处和外墙上设置了灯带。
根据《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禁止的情形:产生的噪声污染、光污染等超过国家标准,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乱吊挂。人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已对该商家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要求商家将灯带进行了拆除,现已经整改完毕。
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你遇到了问题需要咨询、投诉,请进入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提交反映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