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珊瑚路,长期有人在晚上收潲水,不知道用来干什么!”前段时间,陈先生(化名)反映了这个问题。
根据陈先生提供的线索,3月29日,南岸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珊瑚路附近巡查,发现一辆面包车在珊瑚路1号外收潲水,当晚大约收集8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处,并开具相关法律文书。
当事人谢某陈述,所收餐厨垃圾皆用于自己在南山的农场,喂养鸡鸭鹅。经南岸区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员现场调查,其在南山街道泉山村磨盘山社确实饲养有鸡鸭鹅,并利用餐厨垃圾桶内的剩菜剩饭进行喂养。
结合调查情况,南岸区城市管理局根据《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谢某个人未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的行为,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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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集中处理。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
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取防臭、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单独收集、密闭储存;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和厕所;不得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或者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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