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那个医生已经不在这里上班了,现在是诊所的法人在看病,但我怀疑他根本没有行医资格!”
市民王先生(化名)是云阳县凤鸣镇的居民,常常在镇里头一家名为重庆梅子口腔诊所就医,这家诊所此前坐诊的医生姓苏,是诊所唯一的医生,王先生曾因牙齿问题前去咨询,苏医生为其定制了治疗方案,治疗效果王先生也非常满意,因此只要自己或身边的人出现口腔方面问题,王先生都会选择这家诊所进行治疗。
2024年5月,苏医生突然离职。唯一的医生离职了,但诊所却依旧正常营业,让王先生心生疑虑。询问其他患者发现,坐诊的是诊所的法人龚某。
“我们怀疑他根本没得行医资质,如果有证,一开始就不得请苏医生来!”王先生的担心似乎显得“有理有据”。云阳县卫生健康委接到市民反映后,迅速行动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重庆梅子口腔诊所于2024年04月28日取得《诊所备案凭证》,法定代表人龚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诊疗科目口腔科,服务方式为门诊服务。苏某离职后,龚某没有聘用其他执业医师而是自行在诊所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根据调查结果,重庆梅子口腔诊所涉嫌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已对此立案调查,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医疗行为,切不可当做儿戏。坐诊行医,也不是看别人做一段时间就可以自己上手操作的“模仿秀”,作为诊所经营者更不可漠视患者健康,肆意违规。作为医疗机构,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把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绝不能为了利益而践踏医疗规范。
如果你也遇到违规开展诊疗活动、使用无资质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等问题,请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
撰稿 | 汪灵犀
编辑 | 王海珏
校对 | 江 南
审核 | 王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