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女士(化名)反映,在2024年4月25日丰都县中医院发布的招聘简章中,招聘临床护士的学历要求是全日制专科,却在其它条件中加入了“且具有普通高中毕业证”的不合理限制。
陈女士说:“本想报名去参加这次招聘的,但这个附加条件明显就不合理,歧视职业学校毕业进入专科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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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又说:“《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人为设置不合理限制,区别对待职校毕业生,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平等就业的权利。《职业教育法》第3条也规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第53条也说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陈女士认为这种限制,对通过卫生学校等中职院校进而读大专,同样取得大专学历的学生严重不公平,与《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等法规提倡的“职校与普通教育同等地位、在就业上与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的精神不符,要求主管部门纠正。
4月28日,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回复,经核实,市民所反映情况属实。立即责成县中医院结合招聘政策和医院实际,修改完善招聘简章。现中医院已更新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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