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法行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自即日起至2024年春节前,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截图
通知明确,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两大板块内容:
1、职业介绍板块。清查未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网络招聘平台未履行信息审查义务等违法行为,重点规范招聘服务活动中以欺诈手段收取费用、介绍培训、诱导消费等违法行为。
2、劳务派遣板块。清查协助用工单位超“三性”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等违法行为,重点规范劳务派遣单位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或不在用工地缴纳社会保险、以小时计薪等名义不足额支付加班费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方面: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按照职业介绍板块、劳务派遣板块分别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扎实推进专项行动。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管理系统,核准当地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名单,并全部纳入专项行动范围。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强化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接,按10%比例抽取当地市场主体中营业执照有“职业中介”经营范围但未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营业执照有“劳务外包”经营范围未办理劳务派遣许可的市场主体(正常经营主体)纳入专项行动,原则上每个区县每个类别抽取企业数量最多不超过100家。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全量抽取用工人数较大(区200人以上,县100人以上)且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企业作为劳务派遣用工规范帮扶对象。
通知强调,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工作专班要以通知的方式组织帮扶对象开展自查,并通过社保参保数据比对方式对帮扶对象开展巡查。针对未如实自查、未及时上报自查情况表、社保数据比对存在疑问、业务规模较大、年度内发生过举报投诉和相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机构,要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保稽核部门组成专项规范指导组,通过电话问询、上门等方式帮助指导机构规范发展。为了确保工作效果,原则上每个区县每个板块上门服务不得少于20家,对于问题0报告的区县,上门服务不得少于50家(或全覆盖)。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应按照职业中介、劳务派遣两个板块分别建立工作台账,统计服务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并于2024年2月9日前上报市人力社保局。
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你发现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请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