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
这笔就业补贴上线啦!
补贴标准是啥?
如何申请?
一起来了解吧↓↓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读
1、就业困难人员单位就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新招用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按照补贴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确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保险)中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进行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承担。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申请方式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原则。线下申请: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线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通过重庆智慧人社网办大厅(https://rlsbj.cq.gov.cn/)在线办理。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2.个体工商户雇工(夫妻关系除外)。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网约车驾驶员。(二)补贴标准及期限养老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2/3计算,医疗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我市最低档缴费的2/3计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三)申请方式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原则。线下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线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重庆人社”APP、重庆智慧人社网办大厅在线办理。
特别注意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就业困难人员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直补快办”模式经办执行。
2.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应在满足补贴条件后次年内进行首次申报,每年只能申报当年及上年度补贴。
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再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来源: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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