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群众通过重庆市“民呼我为”反映,开州区某小学向学生发出通知,可自愿付费办理门禁系统增值服务,违反相关规定。
重庆市“民呼我为”收到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开州区核查办理。
经开州区教委核查,第三方通讯公司征得学校同意后进入学校开展门禁系统增值服务,学校向学生发出通知,可按120元/人的标准自愿购买相关服务。学校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有关“严禁任何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园”的规定,开州区教委责令涉事小学立即协调第三方通讯公司清退所收费用。目前,涉事公司所收的37920元费用已全部清退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开州区教委全区排查,发现一所中学也存在类似情况,已责令该中学清退所收费用41880元。
下一步,开州区教委将认真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涉教育收费各项政策,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