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基本农田建坟,违法!
2022-05-11

近日,有村民反映长寿区八颗街道石马村7组队长将集体土地(约4分土地)修建坟墓,并以一千元一座坟卖出,总计六座坟。

接到投诉后,经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取证,违法当事人系八颗街道石马村7组阳某某,违规占用基本农田修建坟墓情况属实。

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立即向违法当事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但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整改义务,故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针对其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修建坟墓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该案件已进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送达阶段。

》》严禁占用耕地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耕地开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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