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中途甩客,所属公司也要受处罚!
2022-08-18

7月11日13点,市民向先生(化名)在綦江区党校公交站乘坐渝A***15的客运车,前往40公里外的扶欢镇。行驶到离扶欢镇还有6、7公里的关坝镇,车上只剩最后两名乘客,驾驶员强行让他们下车换乘其他车辆。

“遇到中途甩客了,司机说14点要掉头回綦江,”向先生回忆说。顶着夏日烈阳,向先生犯了难,这里并没有直达扶欢镇的客运车辆,他只好打了一辆摩的才回到扶欢镇的家里。

接到市民投诉后,綦江区交通局执法支队调查发现,渝A***15客运车辆确实没有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对该客运车辆所属公司重庆汽车运输集团綦江有限责任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

同时,该公司取消当事驾驶员考核期内评先评优资格,要求其学习《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作出书面检查并在驾驶员学习会上进行通报。

新修订的《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今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条例》,客运班车不得在规定的站点外上客、揽客,不得在途中滞留、甩客或者强迫乘客换乘车辆。由于车辆故障等特殊原因确需乘客换乘车辆的,应当及时调换,不得降低换乘客车档次,不得另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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