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边有人非法垂钓被现场查获
2022-09-22

无序垂钓行为是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因素,影响禁渔管理秩序和水域生态保护恢复效果。2022年8月2日,市民周先生(化名)反映,北碚朝阳大桥下嘉陵江边有人在夜间多竿多钩垂钓。

收到留言后,市“互联网+督查”平台立即转北碚区核查办理。

北碚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该水域,并于8月8日、8月9日、8月10日夜间,对朝阳大桥下附近水域进行了现场巡逻检查,发现确有市民使用多竿多钩垂钓的情况,当即对违法违规垂钓人员进行了处理。

2022年上半年,北碚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相关部门在嘉陵江北碚段开展了高频率的渔政执法行动,办理非法捕捞案件39件,没收钓具400余根,非法捕捞工具20余套。

下一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对该水域的巡查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如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68867722、68863568(夜间)。

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会受到哪些处罚

(一)非法捕捞行为会受到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规垂钓行为会受到的处罚:

根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行增殖放流、垂钓或者在禁渔期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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