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学路上的 “游戏陷阱”,多家商铺违规设置游戏机被处理!
2025-01-08

“上下学路上,超市室外有好几台游戏机,家里小娃儿看到了就想去玩,拖都拖不走!这些摆在外面的游戏机合理吗?”近期,多位群众反映,路边商铺设置了游戏机。经相关部门调查,这些商铺未取得合法证照,属违规经营,已按要求责令商家处置。

案例一:近日,市民潘先生反映南岸区学府大道69号喜洋洋超市门口摆放的多台游戏机没有相关的游戏许可证,无法保证小孩游玩时的身心健康。

2024年12月30日,南岸区文化旅游委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超市外2台游戏机设备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约谈经营者,进行了法治教育,并督促经营者立即停止相关经营行为。目前经营者已整改,关停游戏机2台。

案例二:市民近日反映,发现永川区科园北路永和小学旁10米处设有一无名游戏室,违反相关规定,不利于儿童成长。

2024年12月25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前往永和小学周边进行检查,发现小学运动场旁边的锦旺达生活超市设3台游戏和游艺机,经询问该店老板承认游戏和游艺机归是他们的。区文化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要求该店老板立即把游戏和游艺机停止经营,并向该店老板作出了警告处理,责令搬离游戏机。

案例三:长寿区菩提街道晶山新城际的市民近日反映,2024年10月,小区正门口,开了一个无名自助游戏厅,店内没有营业员,有游戏机器10台左右,每天24小时营业,有未成年的孩子游玩。

2024年12月11日,长寿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出动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相关情况,经检查,现场摆放有数台游戏游艺设备,并未办理《营业执照》及《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对负责人进行了普法讲解,并向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责令整改,立即停业!

经营游戏游艺设备,必须遵循相关规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以及其他经营场所应当经营依法取得“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的游戏游艺设备,不得利用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内容或者未经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内容审核、擅自实质性变更内容的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

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

根据《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面向娱乐场所或者其他经营场所销售游戏游艺设备前,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单位应当在游戏游艺设备显著位置张贴“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并依照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确定的机型机种类别,标注“游艺娱乐设备”或者“电子游戏设备(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字样。

如果你也遇到问题需要咨询或者投诉,请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

撰稿 | 黄涓

编辑 | 江南

校对 | 罗丹

审核 | 王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