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教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明确校服选购原则、规范选购行为、严格收费管理。
据悉,该《指导意见》将从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
校服选购周期多长?
自愿购买 每3年一个时段 毕业年级不选购
《指导意见》提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校服选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选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选购校服。
在选购原则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坚持自愿购买。是否选购校服,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购或更换校服。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
收费方面,除家长自主购买外,若实行学校代购模式,参照代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代收的校服费由学校全部转交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学校不得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截留、挪用、挤占代收费资金。市级相关部门按程序修订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文件,将校服费纳入代收费项目。
校服选购谁来决定?
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在成立选购组织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购组织,负责选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选购模式上,各区县、学校可结合实际选择以下两类选购模式中的一种:一是学校自行选购。由校服选购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应商;或由校服生产供应企业自由生产和销售,家长自主购买。二是属地统一选购。以区县为整体,实现一区(县)一款或一区(县)多款,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校服质量标准组织设计校服款式,由学校学生家长、学生等投票确定校服款式,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上购买。
校服质量如何保障?
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
《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强质量监督。各单位在进行校服选购时,应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在组织校服生产时,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同时要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各单位选购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选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校服纳入年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每年开学季前后对生产流通领域校服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开展结果处理工作,严防不合格校服产品流入市场。
来源丨第1眼TV-华龙网
编辑 | 王海珏
校对 | 罗 丹
审核 | 王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