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商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这类商品仍然属于安全食品的范围,超市通常会设立“临期食品专柜”进行销售。
此前,我们曝光了一起将临期商品与普通食品混在一起销售的案例(点击查看详情),近期,又处理了一项类似案例。
01在超市买食品,回家发现临期
11月13日,一市民反映,其在巴南区的永辉超市(人民广场店)购买了一包果丹皮,回家查看生产日期,发现是2023年12月20日生产的,保质期1年,也就是说还有一个月就到期了!
但超市并未提前告知,也没有设置临期专柜或提醒,这让市民感觉很吃亏:“买来都不能放着,必须很快吃完,不然就过期了,没保障了。”因此,要求商家依法赔偿。“必须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02核查属实,责令整改
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鱼洞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对该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巴南区人民广场分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销售的食品巨源果丹皮,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保质期1年,属于临期食品,但该食品销售区域未设置“临期食品”标识。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巴南区人民广场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超市负责人予以行政约谈,责令立即整改。但因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立案规定,不予立案。
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第十二条 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03沟通反馈
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与市民沟通,市民表示已知晓处理结果,超市已与其取得联系,希望看到处理成效,并表示目前不再需要调解。
04整改结果
永辉超市(人民广场店)整改后,共设置临期食品区两处,并在临期食品销售区域设置醒目标识。
预包装食品区整改后及散装食品区整改后情况(图片由部门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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