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随时向阳光重庆反映
2020-12-09

2020年10月,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从督查情况看,部分地方和单位仍存在落实保市场主体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推进工作虚落实、假落实等问题,影响了政策红利的充分释放。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地方和单位要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若企业在享受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助企纾困政策时,遭遇类似政策不落实的问题,或有关部门敷衍了事、虚假应付、对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可向阳光重庆反映,我们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办理,并对办理结果跟踪回访。

执行减免国有房屋租金政策不彻底

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明确,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但督查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执行房租减免政策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

北京、湖南等地落实国家减免3个月房租的政策未完全到位。北京市按房屋租赁协议注明的房屋使用用途(经营和办公)进行区分落实,部分企业未能完全享受到3个月租金全免的纾困政策红利;湖南省国资委监管的31家省属国有企业向3647户商户出租房产,普遍减免房租一个半月到两个月,应免未免租金共计3885万元;广州铁路集团下属的长沙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普遍未严格执行免除3个月房租的规定,应免未免租金共计597万元。

此外,河北省个别“二房东”截留房租减免政策红利,私设门槛;广东、青海等地部分国有企业以“退租、锁门、经营困难”为借口不执行或打折执行房租减免政策。

转供电环节截留降低电价政策红利

2018年至2020年,国家先后实施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再降低10%和工商业电价降低5%政策。但督查组在多地发现,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未将降电价政策红利全面传导至终端用户。

北京、河北、青海等地部分转供电主体收取电价明显高于从电网企业的购电均价。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远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未落实国家降低电价政策,一直以1.35元/千瓦时的标准向用户收取电费;河北省石家庄市易铺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平山县玉进土石方工程施工队、邢台市金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直分别按1.3元/千瓦时、1.13元/千瓦时、0.86元/千瓦时收取电费;青海省西宁市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转供电价格为1.2元/千瓦时;西宁市建宁钢材市场物业对商户按照2元/千瓦时的价格收取电费,均远高于从电网公司购电均价。

不仅如此,还有多地截留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被通报。黑龙江、湖南、广东等地部分转供电主体收费标准远超当地目录电价;上海、江苏、河南等地部分转供电主体近3年来普遍未落实降低电价政策;浙江、新疆等地部分转供电主体在加价基础上又额外收取损耗费和服务费;陕西省部分地方电价经多次转供大幅度提升。

清欠工作进度缓慢、虚报瞒报、边清边欠

督查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仍存在拖延还款时间、虚报还款金额、瞒报漏报拖欠账款、边清边欠等问题。

湖南省一些部门、单位将无分歧欠款改为有分歧欠款。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告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提前完成无分歧欠款年内“清零”目标,但督查发现湖南省一些部门、单位以“超出概算没有调整、资金困难、正在审计”等为由,累计将2.21亿元无分歧欠款认定或调整为有分歧欠款,规避还款责任。

陕西省部分单位瞒报漏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违规新增欠款、虚报偿还金额。西安市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瞒报漏报拖欠36家民营企业账款1.97亿元;延安市延川县有关部门截至去年底虚报偿还金额5.08亿元;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下属陕西省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虚报清偿金额131.1万元。

此外,青海省部分单位虚报偿还金额、违规新增欠款,部分医疗机构长期拖欠医药流通企业账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有关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乌鲁木齐市政府违约拖欠煤矿企业关闭补偿款等。

乱处罚乱收费有所抬头

国家三令五申要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搞变相涨价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等收费,坚决整治涉企乱收费。但督查发现,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涉企乱处罚、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加重了企业负担。

河北、福建、河南等地部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违规组织货车驾驶员培训或指定货运企业到指定机构检测,并捆绑收费;浙江、新疆等地一些公安交管部门增设货车注册登记审批条件、将二手车上牌落户与安装GPS设备挂钩并违规收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搭车”发展会员,会费支出结构不合理;浙江省杭州市部分区县违规向工程车协会委托审批事项,相关协会借机变相强制吸纳会员并收取会费。

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支出缓慢、使用不规范

督查发现,湖南省涟源市、陕西省西咸新区部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支出缓慢,长时间闲置在财政部门;上海市青浦区将原计划用于上海民办兰生复旦学校青浦分校、库克医疗定制楼宇项目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增加承建公司或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青海省西宁市财政局3.17亿元抗疫特别国债,直接打捆拨付给西宁市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若遇助企纾困政策不落实

可向阳光重庆反映!

今年以来,阳光重庆收到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国有房租金减免政策打折扣、转供电降费红利被截留、专项补助设门槛等方面。

个体户反映:万州区落实减免3个月房租政策打折扣

杨先生反映,万州区高峰中路113号属于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管理的国有商业门市,月租金在900-1300元不等,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在执行减免3个月租金政策时打折扣,普遍只减免一个月租金1100元左右。

个体户反映:南岸区幸福时光里转供电环节截留降低电价政策红利

郑先生反映,南岸区幸福时光里商家一直使用开发商转供电,疫情期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享受10%的电费减免,但在开发商处被截留,商家并未实际享受到降费政策红利。

企业反映:沙坪坝区首创光和城企业税企分离,无法享受知识产权资助

重庆渝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反映,因沙坪坝区首创光和城所有企业的工商登记(属于沙坪坝区)和税务登记(属于西永综合保税区)分离,无法申报知识产权贯标,既无法享受沙坪坝区知识产权资助,也无法享受重庆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

个体户反映:沙坪坝区商务委拒绝向个体户发放家政服务企业专项资金

阳女士反映,2019年10月,沙坪坝区帮好家政服务中心收到沙坪坝区商务委《关于建设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通知及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通知,一年来,帮好家政服务中心按要求完成125名家政服务人员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沙坪坝区商务委却以个体户为由,拒绝给予专项资金支持。而《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 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 》(商服贸函〔2019〕269号),明确提到“家政企业是指……的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市商务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重庆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2019]366号)未明确指出个体工商户不在此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目前,该问题已转至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目前,以上问题均已转至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暂未收到回复。

若遭遇类似政策不落实的问题,可向阳光重庆反映,我们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办理,并对办理结果跟踪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