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对工伤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
劳动能力鉴定进行了统筹规范
那么,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何时提出?
申请后多久可以进行鉴定……
带你了解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应何时提出?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因申请领取病残津贴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向待遇领取地或者最后参保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温馨提示
工伤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
因身体等原因
无法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
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需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
(二)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通过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申请材料
不得要求重复提交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网络
接收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需要单位盖章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可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资料。个人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
多久可以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电子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和合理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当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病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有期限吗,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
劳动能力鉴定属于专业技术性鉴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诉讼受案范围。
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如果遇到问题,可以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
来源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
编辑 | 王海珏
校对 | 罗 丹
审核 | 王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