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岸区一群众反映,前往海棠晓月社区某体育馆参加游泳培训,结束游泳课程、离开体育馆后不久,身体便开始出现不适症状,感觉喉咙不适,还有咳嗽、呕吐现象,怀疑体育馆泳池的水质存在问题。
经南岸区卫生健康委现场检查,该场馆持有卫生许可证,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南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游泳池水进行抽检,发现该游泳馆存在池水游离余氯未达标或超标、池水尿素超标的问题:
6月25日和6月26日,成人池的池水游离氯现场测量结果均未达到《公共场所卫生标准》中游离余氯0.3~1.0mg/L的限值要求;
6月25日儿童池的池水游离氯现场测量结果超过《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游离余氯最高限值的4倍;成人区的池水尿素4.61mg/L,超过限值3.5mg/L。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已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暂停开放超标区域,游泳池水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后才能营业。目前,该机构已全池换水,区疾控中心已重新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暂未出。
针对该场馆池水问题,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已立案,将依法对该单位进行处理。同时,该场馆通过泳池边的窗户进行自然通风,存在通风不良的情况,泳池周边可闻及轻微氯气味,按照相关规定已责令场馆整改,加强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防止游离氯浓度蓄积引发呼吸道刺激症状。
如果遇到问题,可以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
编辑 | 王海珏
校对 | 罗 丹
审核 | 王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