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有人多杆钓鱼,江北区没收渔具加强巡逻
2024-08-20

【市民反映】

2024年8月10日,有群众反映,江北区渝乐汇壹号下边的江边沙滩长期有人多竿钓鱼。

【核查处理】

接到群众反映,江北城街道河长办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处理:2024年8月11日,现场核实,工作人员发现渝乐汇壹号下江滩确实存在多杆钓鱼情况,现场发现一人多竿钓鱼,当场收缴鱼竿,进行了宣传劝导,并开具责任警告书。

图片由部门提供

江北城街道每天24小时不间断派工作人员巡逻,于8月16日清晨又发现一起一人多竿钓鱼。后期江北城街道也将联合朝天门水上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执法、加强巡逻、共同加大宣传力度,防止多杆钓鱼的情况。

休闲垂钓要注意这些

2022年6月,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发布了《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在禁钓区、禁钓期之外,可以进行休闲垂钓。每名垂钓者应当使用一根鱼竿(鱼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钩宽不得超过2厘米。

《办法》还明确了十大“情节严重”行为。具体有:

一是3个月内有两次及以上非法垂钓行为的;

二是在禁钓区或禁钓期进行垂钓的;

三是使用两根鱼竿(鱼线)进行垂钓且留取的钓获物重量或规格不符合规定的;

四是使用三根及以上鱼竿(鱼线),或者使用我市公布的禁用钓具进行垂钓的;

五是使用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进行垂钓的;

六是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进行垂钓的;

七是使用以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饵料进行垂钓的;

八是使用利用船艇、排筏、其他水上漂浮物等工具进行垂钓的;

九是留取钓获物总重量超过2.5千克(留取钓获物数量仅1尾的除外),且拒不放回水体的;

十是丢弃、分散、隐藏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的钓获物的。

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你遇到了违规钓鱼问题需要咨询、投诉,请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