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里
私自搭建木屋
违法!
群众反映:在林地私搭木屋
2024年8月26日,有群众举报,发现南川区广源避暑休闲村,在南城街道半溪河村白露4组的林地上,砍伐树木、私自搭建木屋,还准备进行售卖。
部门调查核实:属实,立案调查!
收到反映情况,南川区林业局安排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区林木良种场到现场调查核实。
经核实,南川区广源避暑休闲村在其经营的集体林地范围未办理相关林地使用手续搭建木屋的情况属实,现已建完7栋,每栋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未卖出。
在建设过程中采伐了少量林木,但未发现砍伐国有林树木。
休闲村未办理相关林地使用手续建设木屋的行为,已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9月3日,南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立案调查。
目前,已责令停工,停止售卖。
更多信息:
1.砍伐的林木违法吗?
经调查,砍伐的林木属于南城街道半溪河村集体林,后流转给吴某某。
2024年7月31日,吴某某办理林木采伐证(南林南城办【2024】19号):树种杉树,采伐株数100株,蓄积12.51立方米,采伐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至10月31日。
实际砍伐杉树50株,无滥采滥伐行为。有证,不违法。
2.搭建木屋应办理什么手续?
搭建木屋应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3.对修建好的7栋木屋有无处罚?
如何整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按程序立案查处,查处完结后补办相关手续。
4.立案调查大概需要多久时间知晓结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你遇到了问题需要咨询、投诉,请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