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急救转运“一车难求”,服务断层谁来填补?
2024-09-24

非急救转运,指为患者在非急救情形下,去医院就诊提供的院前转运护送服务和患者出院后返回住处或其他场所提供的院后转运护送服务。

目前,我市医疗转运服务体系只针对院前急救,未覆盖患者转院、出院转送等非急救转运领域。

如果需要保持特定体位出院

如果病情稳定但仍需要转院

怎么办

“出院转运难、跨地区看病难”

是不少人头疼的问题……

非急救转运服务需求缺口大 隐患重重

近年来,由于区域医疗发展水平不平衡,加上群众对医疗服务质量要求提高,再结合日益完善和发展的社区卫生服务、医养结合等工作,跨地区求医行为日益普遍,群众对非急救转运服务需求迅速增加。

2024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吕国悦提出“加快完善非急救转运服务体系”。他以长春市为例,长春市2023年常住人口910余万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42家,每年非急救转运需求可达2—3万人次。对比长春市,重庆市常住人口约3200万,医疗机构1176家,且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重医附属儿童医院、重医附属第一医院等三甲医院承担了我国西南片区的重要医疗任务,重庆市的非急救转运需求只会比长春市更大。

因此,非急救转运市场迅速发展。但一批群众反映,非急救转运市场存在着诸多隐患。

·群众反映,2023年11月以来,大足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附近,长期有一辆山东籍救护车,未经本地相关部门许可,违规开展跨区域非急救转运病人的服务。

·群众反映,非急救转运收费没有统一标准,议价空间大,价格普遍超出正规救护车10倍以上,漫天要价、坐地起价情况时有发生。2022年12月,群众从江北区望江医院转院至重庆市中医院,约30公里路程,对方要价2000元,经协商后收费1200元。

《重庆市救护车管理办法》明确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救护车的登记管理。但我市的非急救转运车辆无论是作为救护车,还是作为营运车辆,未经任何部门行政许可,按规定不可从事转运病人的服务。

非急救转运市场野蛮生长 缺乏制度规范

目前,不管国家层面还是市级层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在非急救转运方面都存在制度空白。

国家政策层面缺乏对非急救转运服务的明确引导和规定。原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出台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重庆市2021年出台的《重庆市救护车管理办法》仅明确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对于非急救转运服务中的医务人员执业、车辆落籍、车载医疗设备等,国家和重庆市均未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

各地陆续出台政策 期待重庆尽快完善相关制度

国家卫健委在2018年明确提出鼓励各地对非急救医疗转送工作开展积极探索。近年来,部分省市已相继出台措施规范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

·上海市引入国有资产参与管理,建立了非急救转运平台,由专门的交通运输公司承接运行,探索非急救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2023年3月1日,上海市发布我国首个《非急救转运服务规范》团体标准;

·山东省青岛市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拓展非急救转运服务范围,搭建平台,加强管理,增加投入,减少急救资源不合理占用。2023年6月,山东省开通非急救转运热线96120,并在青岛、泰安、烟台等多地设立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日,山西省太原市对非急救转运正式立法,对非急救转运服务救护车的配置、标准、从业人员、价格、监管等内容做了明确。

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群众期盼我市能尽快出台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快完善非急救转运服务体系,规范非急救转运市场秩序,缓解大众“出院转运难、跨地区看病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