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始,不少家长又在“被自愿”交纳各种费用。
电费、出入卡办理费、
空调安装费、保险费......
潼南区一家长反映:因夏季高温教室空调用电,某中学要求每位学生缴纳班费用于电费充值。潼南区教委回复: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共涉及金额4500元,区教委要求学校立即清退相关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目前,收取的电费已全部退回班级。
开州区一家长反映:某小学开学时通知,要求每个学生办理120元/年的校园卡。开州区教委回复:该小学是一所留守儿童达半数以上的农村小学,为响应家长对于及时获知学生进出校园情况的需求,通讯公司提出免费为学校办理校园一卡通服务。经查,上述服务需要家长申请并自愿办理,由通讯公司收取每月10元套餐费(含120分钟通话和2G通用流量)。收到反映后,已责令通讯公司停止提供该服务,并全额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
开州区、云阳县家长反映:9月中旬接到学校老师通知,要求家长给小孩购买100元至200元不等的学生平安险。开州区、云阳县教委回复:学生平安险购买坚持以“三自愿”为前提(即:学生及家长自愿决定是否购买、自行选择保险公司、自愿选择保费档次),不得强制购买。针对反映情况,我委要求相关学校立即处置:一是召开教师大会,再强调学平险购买相关事宜;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做好保险政策解释工作。
哪些费用学校不能收?
除国家和市里有关文件明确的学费、住宿费、招生报名考试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外,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1.不得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
2.不得以校园安全为名,向学生及家长收取门禁卡、门禁APP或监控等费用;
3.不得代收商业保险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不得受人请托利用职务影响力在管理或服务范围内诱导学生、家长购买学平险产品;
4.不得强行统一配备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5.不得介绍、引入、纵容第三方收取相关费用。
如果你遇到学校乱收费问题,请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