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农村地区居民在企业上班时,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
自己算不算农民工? 如果被欠薪, 能否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维权?
近日,就有群众提出了相关咨询,市人力社保局也给出了明确回应。
这位群众表示,自己是农村居民,本科毕业后在一企业上班,想知道自己算不算农民工,被欠薪的话可以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起诉企业吗?他还提到,该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这一范畴。
针对这个问题,市人力社保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有关规定作出回应:“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其中,农村居民以农村户籍为基本判定依据。这就意味着,农村户籍居民在企业上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属于农民工范畴。
若发生被单位拖欠工资等情况,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相关规定,可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根据《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可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反映。市级和各区县的举报投诉电话及地址信息,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 “劳动保障监察网上举报投诉” 专栏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线上可通过“重庆易简裁 ”平台申请,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 “重庆易简裁” 办理。
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帮助,若有相关疑问,可参考上述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可以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
编辑 | 罗 丹
校对 | 汪可欣
审核 | 王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