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法拍车位,使用时被要求缴4000多元管理费!?
2024-12-27

你了解过

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车位......

拍卖前

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相关欠费由谁承担吗?

2024年10月,李先生(化名)通过司法拍卖,拍下了一处位于渝北区回兴街道龙石路社区上海时光小区的车位。

“产权证已经办下来了,但没办法正常使用购买的停车位,物业工作人员拒绝将车牌信息录入车库系统,其表示因该车位前业主拖欠车位的物业管理费,需要受买人承担2019年2月以来已拖欠的管理费共计4000余元,才能办理车牌登记手续”。

李先生回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拍卖公告欠费情况里已说明,截至2024年9月,该车位不欠管理费,怎么法院说明情况和实际情况不一致呢?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实,法拍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物业管理公司调查时,其工作人员表示该车位不欠物业管理费,因此在法拍前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应向前业主主张权益。

经区住房城乡建委、龙石路社区工作人员及行业专家等各方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业主从执行文书下达之日起履行业主义务,物业公司将业主车牌录入车库系统,以前所欠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按法院判决后的判决文书执行。

小编提醒:参与司法拍卖前仔细阅读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如未明确标的物欠费情况,拍品交割后被告知需缴纳欠费,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进行协调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你也遇到问题需要咨询或者投诉,请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

撰稿 | 江   南

编辑 | 王海珏

校对 | 罗   丹

审核 | 王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