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野”打到居民经济笋,是否构成“盗窃”?
2025-05-16

最近社交媒体上“打野”潮流那叫一个火,打野枇杷、打野樱桃、打野菜……各种“打野”玩法层出不穷,给都市人带来了不少乐趣。但这股潮流却给咱们梁平区屏锦镇芋禾村5组的村民带来了困扰。

芋禾村5组的村民反映,每年村里的竹笋一冒头,就有街上的居民跑来采摘。“这些竹笋可是村民们重要的经济来源,随意采摘严重影响了村民的利益。”村民多次向村委反映,却一直没得到妥善解决,这心里得多着急啊!

屏锦镇人民政府得知此事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展开了调查核实。经过仔细调查,确认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确实存在街上居民私自采摘竹笋,损害村民利益的现象。

那镇政府是怎么处理的呢?

目前,屏锦镇已经安排芋禾村委在村民的经济竹林和交通要道处树立了26块标牌,上面明确写着“严禁私自采摘他人竹笋”。同时,镇政府还举一反三,对屏锦镇腰塘、湖洋村等竹林种植密集路段也安装了24块警示牌,时刻提醒着大家不要随意采摘竹笋,为村民的竹林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不过,这还远远不够。为了更有效地制止私自采挖竹笋的行为,屏锦镇政府接下来还有大动作!镇政府将组织巡逻队员,不定时地在各个竹林区域巡逻。一旦发现有私自采挖竹笋的现象,巡逻队员会立即上前制止,并进行法制宣传,以理服人。

有网友疑问,“打野”打到有主物资是否构成“盗窃”?有律师分析,盗窃罪对所涉财产价值的认定有较高标准,或者需要短时间内有多次盗窃行为,偶尔摘果显然难以达到该标准,也不应动辄苛以刑责。

但从治安层面来说,公安机关是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警告、罚款甚至拘留的,如多次采摘、侵入私域、毁坏树木等,从民事角度而言,果主也可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呼吁大家都能自觉遵守规定,不要去私自采摘村民的竹笋。如果你身边还有类似“打野”影响当地居民利益的情况,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可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咱们一起为守护乡村的美好贡献一份力量!

撰稿 | 罗   丹

编辑 | 王海珏

校对 | 汪可欣

审核 | 王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