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一学生较真徐鼎盛“反向抹零”,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2025-05-17

近日,西南政法大学一名大学生投诉徐鼎盛餐饮连锁企业出现就餐207.8元、收取208元的“反向抹零”行为。

该学生表示,之所以要维权,是认为这不仅是两毛钱的事。“我是学法的,这事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问题”。

经渝北区宝圣湖市场监管所核查后,认定商家存在违法行为,并提出警告,要求整改。目前,涉事餐厅已返还0.2元,表示已经调整了收银系统,实付实收。

商家这样“反向抹零”的行为并非个例。近期,一群众向我们反映,从长寿北站乘坐出租车前往酒店,下车时打表计价8.6元,司机却要求支付9元,其拒绝多支付后,司机表示他们收费规则就是这样的。

长寿区交通运输委对此回应: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按照规定使用计乘计价设备,按照设备显示金额收费,反向抹零属于违规收费,执法支队将加大对长寿北站出租车从业人员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因该群众无法提供出租车车牌,暂无法立案调查,如再遇到类似违规行为,及时向执法支队反馈时间、地点、车牌号等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将依法对出租车驾驶员作出行政处罚。那么,如吃饭时遇到商家这种“反向抹零”行为涉及侵犯消费者哪些权益呢?商家可能会面临何种处罚?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河南一事务所付律师认为,“反向抹零”的做法违反了《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其中,《价格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42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消费者遇到此类事件,需要保留购物凭证,比如发票或者购物小票,以及其他支付凭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商家退还多余价款。

小票上标注“舍入金额”,但未告知顾客,是否符合商家“明示”的要求?

对此,重庆一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谈到,小票虽然标注“舍入金额”,但事前未征得消费者同意,且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且这属于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属无效。

如果你遇到问题需要咨询或者投诉,可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

综合自丨上游新闻

撰稿丨王海珏

编辑丨汪可欣

审核丨王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