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者,春节期间严禁串通涨价、哄抬价格!
2025-01-31

今天是正月初三,小编已经收到读者在后台咨询,过年期间打车、酒店涨价了,怎么办?

我是外地游客,2024年12月,我从淘宝平台订购渝中区**民宿,预计入住时间:2025年1月30日,订购金额280元,酒店方于2025年1月10日联系我,过年期间要涨价,需要加钱才能入住,否则不会留房,酒店方属于恶意涨价。已经向平台反馈,平台建议不要取消正常入住,但如果到店后商家不

留房怎么办呢?

我是永川的,我想吐槽过年出租车涨价,我们这出租车起步价是5元,但是过年的时候师傅都说起步价10元,不然不走。过年理发涨价就算了,商家还不明码标价,我前天去理发,店家没在外面贴过年要涨价,理发过程中也不说,最后结账的时候才跟我说要涨价,过年收40元,平时只要30元。

2025年春节期间

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保护消费者、经营者

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做好二〇二五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强化重要民生商品服务价格监测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前,部分区县还发布了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部分内容包含。

一、各商场、超市、药品经营企业等经营主体要保持所销售的米面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及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类药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捆绑销售、哄抬价格,不得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明码标价。

二、各旅游景点、景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三、各客运公司、车站、码头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涨价、票外加价,不得在标价以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搭售或强制收取保险费。

四、各酒店、宾馆、餐饮及停车场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

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从快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对社会影响恶劣、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小编还收集了一些去年春节期间,群众投诉各经营者涨价被部门处罚的案例。

NO.1

酒店:其于2024年2月15日订购奉节县**商务酒店,入住日期:2024年2月15日,入住天数1日,消费金额400元(两间房),现出现市民办理入住后,酒店临时涨价50元,市民拒绝后,酒店方强制退房,现市民要求:对该酒店进行查处。

奉节县商务委县:商务委工作人员2月21日上午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酒店进行了调查,后续进行下一步处罚。

NO.2

出租车:2024年2月13日21:57乘坐出租车,从重庆市璧山区地铁站到璧山区**花园,计价器显示9元,司机说春节涨价,要求收14元。市民不认可,现要求:投诉该出租车司机乱收费。

璧山区交通运输委:经调查,驾驶员被投诉内容属实,已按相关管理规定对违规驾驶员作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下车待岗学习1天、现金50元的罚款。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通过此投诉,我局向公司进行了通报,要求公司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与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在此,小编提醒各位市民,如发现经营者存在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或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

综合 | 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 汪可欣

校对 | 罗   丹

审核 | 王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