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向我们反映:“福利彩票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相关部门对彩票店进行了查处。
未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消费”标识被责令整改
群众反映,南岸区青云路中国福利彩票店开设在珊瑚鲁能小学附近,没有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消费的标识。经南岸区民政局现场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南岸区民政局已责令该彩票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彩票店已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消费的标识,并提供了相关照片予以证明。
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被罚停机5天
群众反映,涪陵区稻香路福利彩票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经涪陵区民政局调查,稻香路福利彩票店确实存在向未成年销售彩票行为。按重庆福彩相关规定,责令代销者全额退还销售款,给予停机5天的处罚,并取消2025年的各项奖励。同时,告知全区所有站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
向未成年人销售抽奖类商品被要求下架
群众反映,渝北区锦华路玫瑰城小学门口有两家文具店,长期向附近小学生开展1元抽卡活动,即1元可抽一次,集齐带有“大红灯笼”四个字的卡片后,就可以兑换200元。渝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玫瑰城小学校园内及周边检查,其中有两家经营户存在销售抽奖商品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制止彩票入侵校园有关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抽奖类商品,并做下架处理。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彩票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根据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彩票代销合同示范文本,与彩票代销者签订彩票代销合同。彩票代销合同应当包括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的约定。
第三十一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在难以判断彩票购买者或者兑奖者是否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彩票购买者或者兑奖者出示能够证明其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
《关于制止彩票入侵校园有关问题的意见》各级财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厉查处校园周边以有奖销售形式变相销售彩票行为。
如果你遇到彩票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请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反映。
撰稿丨罗 丹
编辑 | 王海珏
校对 | 江 南
审核 | 王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