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房产证的时候光顾着高兴了,也没注意看。最近要办业务才发现,证上居然没盖章啊?”
近日,市民陈先生(化名)向重庆市“民呼我为”咨询,自家的房产证没有盖章,还能有法律效力吗?毕竟这是自家房子的“身份证”,没得印章如何验证房产证的真伪?
陈先生称,房产证是 2023 年由开发商办理好交给他的,由于之前对相关知识不了解,一直没注意到房产证没盖章这个问题。此时距离办好证件已经过去近两年,章还能加上去吗?
收到反映情况,北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立即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此次未盖章事件是由于工作人员在过往工作中,存在证书流转和盖章审核环节疏忽,导致证书遗漏盖章,目前该工作人员已离职。北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立即派专人致电陈先生衔接盖章事宜。随后陈先生携带证书原件来到中心 4 楼 16 号窗口,成功补盖到了印章。
为确保同年其他不动产权证印章无疏漏,北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对 2023 年发放的不动产权证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类似情况。为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下一步,北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定期开展服务质量回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收到办理好的证件后,一定要仔细检查,确保证件完整、准确。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同时,也可以请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
》》》延伸阅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这是确保证书法律效力的重要环节,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印章缺失可能对办理相关业务造成影响。
如果你也遇到问题需要咨询或者投诉,请点击本文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
撰稿 | 汪灵犀
编辑 | 汪可欣
校对 | 罗 丹
审核 | 王 森